接手转让的商铺时先付转让费还是先签合同?

最近接手一个别人要转让的门面,对方合同未到期,现转让给我,但他要求我先付清所有转让费,才约该门面业主与我签定合同,我不同意这样,他就提出付清全部转让费时会和我签个转让合同,说明如果我跟房东没有签成合同的话,他会把我付的钱全部退给我,因为转让费要八万块,所以我很担心。不知道他这样做是否合理,我又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想请教有关人士帮我解答。谢谢各位了 !
我付定金时看过他与房东签的合同,上面写明不得将商铺转让,收取转让金,我当时就有疑问,他说合同只是走下过程,他们接手时也是付了转让费的,还说现在有哪些商铺是不要转让费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做呢?我要先与房东沟通,他都不同意,就是要先付完钱再约房东来签合同。说我付了转让费时他会与我签个转让合同,说明如果没让我与房东签成合同,他会退还我全部钱款,我想问,在这种情况下签定的转让合同有效吗?怎样才能有保障呢?急切等待各位的回答,谢谢啦

1.合同是对包括转让费在内的所有相关事项的具体约定,因此必须在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支付费用,你的权利才能得到保证;并如果,退一万步,将来出现纠纷,你向司法机构提交诉讼才有依据。

2.再说对方与房东的合同,已经明确不得转让,说明他的转让行为是不合法的。你不应该在明知的情况下继续要求他转让,否则其中风险很大。房东这样约定的目的就是:如果要转让,房东需要自己作为第一签约方,这样一方面避免合同关系纷繁复杂,另一方面房东可以自己掌握租金涨跌。
从法律上来说,已于房东签订合同的一方,在明知不可转让的情况下,向你承诺可以转让并要求你支付费用,这种行为可以归为经济诈骗。

综上,从你描述的情况,这笔交易风险很大。除非你可以与房东沟通并签订转让合同,否则直接交纳转让金风险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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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1

第2个回答  2010-07-11
一定要同时
房东是最主要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按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转让店铺必须经过店铺主出租人(主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原承租人与出租人租赁合同明确承租人可以自行转让的,不受此限;未明确的应当先取得出租人同意。
  转入店铺应当先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就店铺转让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转让协议除转让费,其它基本内容不得与原合同冲突。订立转让协议之后,再按照协议约定付款。如果先付款,达成协议中有分歧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附: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