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职人员应遵守的主要纪律如下:
一、文职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章制度;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发扬军队优良传统,维护军队良好形象;
4、认真履职尽责,团结协作,勤奋敬业,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学习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提高职业能力;
6、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7、根据需要,依法转服现役;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文职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政治条件;
4、志愿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5、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文职人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所任岗位,从事行政事务等管理工作,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工作,操作维护、勤务保障等专业技能工作;
2、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战备值勤;
3、根据需要,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文职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1、获得勋章、荣誉称号、奖励、表彰以及纪念章等;
2、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抚恤优待和社会保障;
3、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4、参加培训;
5、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级)、辞退、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等;
6、申请辞职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人事争议处理,提出申诉和控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