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户口可以从婆家迁回娘家吗

如题所述

迁户口与离婚并没有直接关系,女方即使没有和男方离婚也是可以将户口迁回娘家的。

女方迁出户口的流程如下:
1、女方先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再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首先,以山西省为例讲解一下户籍投靠的几种情况。

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因此,可根据以上规定,申请办理离异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

需要注意,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其次,根据离婚方式不同,户籍迁移限制也会不同,具体如下:

(一)诉讼离婚的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协议离婚的

1.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2.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建议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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