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教师开除的几种情形

如题所述

教师被开除公职的情形: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一品德不好的老师。教书育人,首先老师要有优良的做人品德才行。有的老师偶尔还会辱骂学生,体罚学生,这样的老师一旦被发现核实,里面会被教育部门开除公职。
第二校外开设辅导班的老师。有一部分老师在平时正常上课中,不好好传授知识给学生,或者说不把重点教予学生,让学生学的不明不白。反而让其学生报考校外的辅导班,来提升学生知识。一旦被家长举报,或者教育局发现,这样的老师立马会被开除,并且接受相关部门处罚。第三就是连续多年考核没通过的老师。这样的老师没有上进心,学术能力得不到提升,教学水平令人堪忧。第四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拿到教师资格证的。今年由于疫情因素,所以国家教育部门都是通过,先上岗,后考证的形式来招纳师资。所以今年考老师的人也比较多,但是按照招录部门相关规定,如果你在上岗之后,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考到教师资格证,同样后续也会被单位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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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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