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如题所述

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市居民朋友们: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在欢庆传统节日的时刻,我们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然而,如果不分时间、场合、种类集中燃放,会产生粉尘、噪声,不仅污染空气,还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此外,不当燃放还可能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扰乱正常社会秩序。鉴于当前疫情依然严峻,为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欢乐、祥和,我们提出以下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
1. 广大市民朋友应减少或避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
2. 让我们共同努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燃放烟花爆竹。
3. 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4. 党政机关、文明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带头不放烟花爆竹,文明绿色过节。不燃放“开门炮”“开业炮”“关门炮”“竣工炮”等,并教育所属工作人员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5. 不要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要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要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要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要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不要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要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不要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要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要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6. 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7.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伪劣产品。
市民朋友们,余姚是我们美丽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我们希望您能积极响应和支持我们的倡议,用实际行动贡献自己的力量,让余姚的天空更加蔚蓝,空气更加清新,环境更加优美。我们也真诚欢迎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
祝广大市民朋友春节愉快、阖家幸福!
余姚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
余姚市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及禁放地点
一、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谭家岭路--梁周线--北环路--达环路--月梅路--望湖路--兵马司路--子陵路--城东路--谭家岭路,以上路段相连形成的封闭区域。其他地区不列入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余姚市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图示
二、限制区域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限制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次年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如遇空气重污染,市环保、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 文物保护单位;
2.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 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6. 林山、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 商品交易市场;
8. 高层建筑;
9.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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