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骗员工有罪吗

如题所述

分情况的,司法实践中,根据所负职责一般可将涉案嫌疑人分为四类:

①公司高层,往往潜伏幕后指挥犯罪,实际控制公司运营;

②中层管理人员,管理一定数量的业务员,统筹、指导并参与具体工作,就所在部门有较大管理权限;

③底层业务员,直接与出资群众接触,宣传公司业务,吸存资金;

④辅助人员,包括收取资金开具收据及维护办公设备等后勤人员。

从故意犯罪理论考察,前三类人员系直接故意,积极希望犯罪结果的发生。

第四类人员未直接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部分人员可能明知公司所从事的活动,但为获取工资或提成收入仍对他人的犯罪行为予以帮助,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部分人员可能并不明知公司所从事的活动,犯罪结果的发生违背其意志。

扩展资料: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要表现

非法提高存款利率

以非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主要表现方式为:吸收存款人径直在当场交付存款人或储户的存单上开出高于央行法定利率的利率数来。因而此种方式又可简称为“帐面上有反映”方式。

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一样,是中央政府对本国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一般情况下,国家需要刺激和扩大社会总体消费时,多降低存款利率,反之,当国家需要控制市场消费、以更多回笼货币来投入更大量的社会扩大再生产以加强社会生产力度时,多提高存款利率。

基于此,尽管世界各国的利率多由市场决定,央行也往往会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等办法影响市场利率。中国则不同,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除了中央银行以外,任何其他单位、团体包括其他金融机构乃至央行以外的其他政府机构均不得擅自提高存款或贷款利率。

凡以不法提高利率的办法来吸收存款、争夺存款大户者,其行为显然违反中国《商业银行法》第47条的规定,同时也扰乱了中国金融竞争秩序,行为法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变相提高利率

以变相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所谓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是指吸收存款人虽未在开付出去的存单上直接提高存款利率,但却通过存款之际先行扣付、或允诺事后一次性地给付或许以其他物质、经济利益好处的方式来招揽存款,以使存款方在事实上获得相当于提高存款利率的“实惠”后,欣然“乐于存款”于该吸收人所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此种方式,又可简称为“帐面上无反映”方式。实践中,行为人以变相提高利率的方法来吸收存款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大致有:

(1)以“体外循环”手法非法以贷吸存。“体外循坏”又称“绕规模”,通常指贷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未在上级行规定的放贷规模内放贷,而以帐外吸收存款、帐外发放贷款的违规操作法存贷。

通俗地说,体外循环就是谁能给我拉来存款,我就将此笔放贷规模“体”的存款的全部或大部返贷给谁。此种体外循环本身,如其 “造成重大损失”者,也属本法第187条所规定的用帐外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行为。

(2)以在存款中先行补足自己擅自抬高的利率息差的方式非法吸收存款。

此种情况下,吸收存款人为了不从帐面上反映出自己不法提高利率的违规操作情况,往往采用在存款人前来存款之际,直接从存款人交付存款的帐上为存款人划出一笔款项、作为自己擅自抬高了的利率的息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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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是否构成犯罪应该具体分析。
  司法实践中,根据所负职责一般可将涉案嫌疑人分为四类:①公司高层,往往潜伏幕后指挥犯罪,实际控制公司运营;②中层管理人员,管理一定数量的业务员,统筹、指导并参与具体工作,就所在部门有较大管理权限;③底层业务员,直接与出资群众接触,宣传公司业务,吸存资金;④辅助人员,包括收取资金开具收据及维护办公设备等后勤人员。从故意犯罪理论考察,前三类人员系直接故意,积极希望犯罪结果的发生。第四类人员未直接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部分人员可能明知公司所从事的活动,但为获取工资或提成收入仍对他人的犯罪行为予以帮助,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部分人员可能并不明知公司所从事的活动,犯罪结果的发生违背其意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打击的重点应为汇集所吸存的资金并使用的对象,故对于相关人员应分门别类予以不同处理:第一,对于公司高层及中层管理人员,因其对犯罪起组织、领导、决策作用,要坚决予以打击。其中,高层人员一般应认定为主犯,中层人员根据其所起的具体作用,可考虑认定为从犯。第二,对于底层的业务员,往往都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人,涉世不深,因迫于生计,为谋取高额业务提成而按照安排宣传集资,其本人从一定程度上讲也是受害人,可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本着教育与挽救的原则,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作用特别突出,所涉资金、人数巨大的业务员,也可考虑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在处理上可认定从犯,予以从宽。第三,对于辅助人员,应具体考察从事的活动。如从事会计、出纳等较为关键的工作,因其相对接近公司的核心层,对于公司的运营模式、经营活动比普通员工有更强的认知,主观恶性大于一般工作人员,可考虑认定从犯追究刑事责任;如从事电脑维护、清洁卫生等边缘性的工作,如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对公司的犯罪活动有认知,则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如认定为单位犯罪,因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故在确定打击范围时须更加谨慎,建议仅追究公司高层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4-11-07
如果是公司,属于单位犯罪,应当追究公司及老板的刑事责任,普通员工没有罪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5-29

做为经历这种案件整个流程的当事人我来说一下吧:在经侦的48小时拘留期间以我现在看来就是在你还不懂什么是非吸,落实你认罪的口供!然后就是看守所37天,取保,检察院,法院,一审,上诉,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最后到无罪,快4年了!可以说本人对非吸已经研究的很透彻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接下来我给大家分析分析我们家属遇到非吸的指控时要做什么?
首先确定在非吸案件中你家的犯罪事实是什么?大部分家属觉得我们就是员工,钱没有到我们口袋里,怎么也能摊上这档子事,如果按照单位犯罪来算你们这么想法是很正确的,但是现在检察院起诉都是以团伙作案不以单位犯罪来定性,那么处于犯罪集团中你就属于从属关系,这样检察院就能将你起诉

其次就是你在这个非吸案件中承担的作用,是股东、高管、还是普通业务员,如果是股东和高管又或者是业绩很高的业务员那就别奢求什么可以取保了(顺便说一句有时我在回答某些家属的提问,他们说道自己家人是公司法人,股东我就用事实的观点说了一句基本是没办法取保了或是出不来,有些没素质的人就喷我说我诅咒你们亲属,凭良心说我也想你家属能出来,但事实就这样我骗你们有意思吗),如果是普通业务员,业绩额度也不是很高,那么按照现在经侦在追责过程中只要退赔基本上也不会起诉你,当然其中很多细节我就不一一多说了

再次就是关于很多人问到要不要请律师?我个人的经验就是第一阶段请个生活律师就可以了,我的整个案件流程中我就没有请律师,自己搜证,举证,因为在庭上律师说话的机会很少,有时全程只会说一句话!有这个几万块钱不如给你亲人在看守所里上账,让他在里面过的舒服点

至于说什么花钱可以捞人的,找关系可以捞人的那就是纯属扯淡,换位思考,你同案的取保出来了,你家里没有取保出来你们会不会去经侦闹?现在的大环境没有人会来给你担责!


总结就是经侦调查不要慌,自己先分析自己的情况,那些高管,股东什么的不要在取保上费神了,把经历放在怎么减责和经侦对你财产冻结上
普通业务员37天内等经侦通知退赔就好,退了人就能出来或者不起诉
至于职能岗位的我建议还是争取能把案底去掉,理论上是不犯法的

详细解答可以参考我在贴吧里的帖子贴吧问题集中解答帖

第4个回答  2014-11-07
员工是受害者,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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