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手房中的个人所得税是怎么交的

如题所述

个人所得税按规定一般由卖方承担,但在苏州,一般卖家卖房都是净得价,也就是说有买方负责全部税费。征收“个税”,最重要看是否“满五唯一”满五唯一: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满五年且唯一住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非满五唯一:家庭名下不满五年,或满五年不唯一住宅的,按照“差额”20%或全额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原值多少进行判断选择。特殊情况:如果买卖的是“已购公房”,查不到“房屋原值”的情况,就按照房子“计税价”的1%征收。(所谓公房,就是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发售的,产权属于个人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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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23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买二手房房屋税收由谁缴纳
  1、双方未约定,那么应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付的税费。
  2、约定由下家来承担所有税费,上家只管“到手价”。这种约定对下家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如果签约后到交易期间,税收发生变化,那么增加的税收只能由下家承担了。
  3、做低房价。双方为降低交易成本而少缴税,通常会将正式买卖合同中的房价做低,再以“装修款”或“房屋补偿款”的名义支付差额部分。此种做法违反法律规定,是逃税行为。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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