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代收签字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如果是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同住成年亲属、单位收发室代收,与本人签收,在法律效力上是一样的。
如果与当事人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代收,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不认可。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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