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阶段
申报阶段的工作主要是项目准备和自检。
凡申报国家旅游度假区,应在海内外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申报上年接待游客数量,以大众休闲娱乐为主的旅游度假区,包括海滨度假、草原、温泉、康体运动、医疗保健等类型的,不得少于20万人次;以自然生态环境为主体的度假区,包括山地、内湖、森林等类型,不得少于1万人次。
度假区经济效益良好,住宿设施年平均出租率不低于50%,各类休闲娱乐康体项目盈利状况良好。
申报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单位须按本程序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向省级旅游管理部门正式申报,申报材料须包括如下内容:
旅游度假区设立的有关文件。
旅游度假区设立申请书及批准报告。
国家旅游度假区原则上从省级旅游度假区中评选。凡申报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单位,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或者旅游管理部门评定,地域界限明确,符合度假旅游要求,能够为国内外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度假、休闲、娱乐等综合附服务的旅游服务区域。
旅游度假区规划文件。
由省级旅游管理部门主持评审通过的旅游度假区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和批准文件。
规划要求特色鲜明,建设项目符合现代度假休闲的需求,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且符合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等保护规定,环境质量较好。
旅游度假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因调整旅游度假区总体布局、建设规模、用地性质和功能分区、重大建设项目等修改了原规划方案的,须有员审批单位的批文。
C、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文件。
旅游度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基础设施建设概况和已批准的项目建设情况;
经营设施建设概况和已批准的项目建设情况;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文件;
其他依法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
D、旅游度假区管理制度文件。
旅游度假区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
旅游度假区的高级管理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100%。
各项培训制度完善有效,度假区内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度假区内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和专门投诉电话、馨香。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有完整的纪录档案。
省级旅游局根据旅游度假区国家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国家旅游局正式行文申报。申报文件应附初审结果以及前列度假区上报的所有文件。
2、验收阶段
验收阶段的工作由国家旅游局组织进行。
接到省级旅游局的申报文件后,国家旅游局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时间以及验收组名单和分工。
验收工作分为文件审查和现场验收两个阶段。
文件审查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A、省级旅游局提交的申请验收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报告。
B、省级旅游局的初审结果,要求按照标准评定分数。
C、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报告以及项目介绍。
上述文件须在提请验收时报国家旅游局,一式两份,如果上报文件不符合要求,则须重新办理,文件审查合格后,验收组将附实地进行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A、验收组组长召集首次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为:
召集有关验收工作人员。所有参与验收的国家旅游局和省级旅游局、项目单位的人员按规程签到,列明身份。
验收组组长讲话。申明验收检查的目的、范围、依据、程序和验收组的行为规范。
申请单位介绍情况。
省级旅游局介绍初审情况。
验收组长宣布验收组分工,确定省级旅游局的配合人员。
B、现场检查。
主要工作分为三方面的内容:
资料审查。主要对照标准要求,查阅相应文件、数据和纪录。
现场检查小组。对照标准进行实地检查。
抽样调查小组。以问卷形式征求游客对度假区的意见,问卷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现场组织调查。有效回收问卷不得少于50份。
遇有重大问题,由验收组集体研究决定。
C、末次会议。
验收组通报验收情况并与有关方面交换意见,会议由验收组长主持,主要内容为:
有关人员签到。
验收组长通报验收情况,并出具文字材料。
就进一步做好旅游度假区工作交换意见。
D、批准颁布。
验收组工作结束后,国家旅游局将对验收组的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式通过“国家旅游度假区”评审验收,正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