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30
如果你不同意的话,是不可以的。
首先来说,你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约定了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及劳动报酬。那么你们双方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以天津市为例:
天津市《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2号文件第二项第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协议书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条规定“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或(二)项规定情形之一需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应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
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可以说明劳动者没有出现不胜任工作或者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原工作的情形的,用人单位无权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除非和劳动者达成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