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工人在工地生活区没上班在午饭时间因喝酒后把自己的腿摔断了算是工伤吗工地有责任吗

如题所述

1.很遗憾,你所说的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无法认定为因工受伤;
2.但是你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按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报销部分药费!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0-25
不算工伤,工地没责任,如果你老板心好可以给你点药费!
第2个回答  2015-10-25
不是工伤
第3个回答  2015-10-25
不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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