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开放,追求自由和个人幸福的愿望愈加强烈。在以前,人们认为离婚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即使不幸福,为了面子也要坚持下去,或者为了孩子也要凑合下去。
但是现在,人们对自由和幸福的追求愈加强烈,不会再像之前那样委屈自己。如果觉得不幸福,就会选择离婚。
而中国式离婚,最大的悲哀不是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分开了,而是在离婚后,孩子没有爸爸或者妈妈了。“中国式离婚”最大的悲哀,是亲子关系随夫妻关系“断裂而断裂”。
孩子和父母的关系,不应该随着离婚而改变
既然离婚,就要老死不相往来,孩子也不要见。这样的做法,是很多人在离婚时会采取的方式。
但是对孩子来说,这样的方式对他们伤害非常大。这让他们觉得不在身边的爸爸或者妈妈不爱自己了,也不要自己了。以至于小孩子一听到说爸爸妈妈可能要离婚,就被吓得不得了,觉得以后自己要成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了。
但其实,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即使真的离婚了,也真的没有必要这样。
离婚,虽然夫妻的关系结束了,但是对于孩子,和爸爸妈妈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会有任何影响。血缘关系和夫妻关系并不一样,夫妻两个人在一起是因为相爱,也有法律的约束,但是孩子和父母之间,是因为血缘关系,这是无论什么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小时候,孩子需要爸爸妈妈的抚养,长大后,也依旧需要父母的疼爱。
即使是离婚,作为父母也同样有权利去探望孩子,离婚,夫妻关系断了,但亲子关系不能断,更要好好保护。
为了孩子,即使离婚也要学会和平相处
即使夫妻两个人离婚了,也只是夫妻两个人的事,不应该让孩子受到影响。
父母应该告诉孩子,两个人离婚,是因为不再相爱,觉得分开会更幸福,但是爸爸依然是爸爸,妈妈依然是妈妈,对孩子的爱是不会改变的,依然都还爱着孩子,在行动上更应该是这样。
只有这样,对于孩子的成长,才是最好的。孩子明白了这件事,对爸爸妈妈可以有更多的理解,不会因为恐惧,因为害怕以后没有爸爸妈妈了,而阻止他们分开,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在离婚之后,无论孩子是跟随哪一方生活,两个人都应该学会放下以前的恩怨情仇,无论是爱是恨,都应该一起承担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
为了孩子的教育,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两个人和平相处,一起协商,是一种艰难但又十分必要的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