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斯临死之前的一句话,何谓"黄犬之叹"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李斯临死之前的一句"黄犬之叹"的意思是因悔恨贪慕荣华富贵而受到祸害。.

    这句话出自《史记》卷八十七的《李斯列传》。这句话的出现的原因是:李斯竭忠为秦,然而受到陷害,临刑之前,想到不能再与其子牵黄犬共出上蔡东门去追猎狡兔,便父子相对大哭.所以"黄犬之叹"就算悔恨贪慕富贵而受到祸害.、

    《史记》又称《太史公书》,是中国西汉时期的历史学家司马迁编写的中国一本纪传体通史。《史记》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作者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中国第一部,也是最出名的纪传体通史。《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同时,《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3]

    《李斯列传》全文:

    赵高使其客十余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李斯(约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李氏,名斯,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

    李斯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年)由于韩人间谍郑国入秦,秦王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被秦王所采纳,不久官为廷尉。在秦王政灭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等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李斯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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