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的定义是什么?

如题所述

公共场所是指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反应一个国家、民族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根据功能的不同,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宾馆旅店类、公共浴池及理发店类、影剧院舞厅类、体育场馆公园类'、展览馆及图书馆类、商场、侯诊(车、机)室类、儿童活动中心等几大类。它们有共同的卫生学特点:人口相对集中,相互接触频繁,流动性大;设备物品供公众重复使用,易污染;健康与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其环境的卫生质量与整体人群的健康水平关系及其密切。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即使同一城市或地区不同阶层人群的经济收入、消费需求、生活方式也各不相同,因此各种公共场所的档次也很悬殊,即有车马小店,也有星级宾馆;即有单纯的理发小店,也有高档的美容美发厅等。这也给公共场所的统一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无论何种公共场所首先应保证使用者的健康、防止疾病的传播,以达到人们丰富生活内容、提高生活质量的美好愿望。
参考资料:www.nbepb.cnnb.net/stuweb/017/%bb%b7%b1%a3/new_page_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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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2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什么叫公共场所,公共场所都是从法学理论上界定的。
你被指侮辱城管,不是因为你家店铺是不是公共场所的问题,而是因为这个具有侮辱意义的东西你贴到了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即使,你在你家门口贴这样的字条也是一样会被认为是侮辱城管的。但你在门内贴就不一样了,因为没有人能够看到,或者说很少的人能看到。
侮辱,主要是看你没有在一定的范围内造成影响。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关于你有没有权利选择顾客。这个问题现在讨论的非常激烈。我倾向于店家是没有权利选择顾客的,但也有学者支持你的观点,认为,既然顾客可以选择店家,双向选择,店家也可以选择顾客。没有定论。但有一定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城管是执法,你是没有权利拒绝他进入你的店铺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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