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男方写在离婚协议书上欠我的钱迟迟不还,赖账。

男女双方离婚,约定女方名下的一辆车归男方所有,修车费3万元男方承担,离婚协议签订后一个月之内女方把车过户到男方名下,男方欠女方现金13.2万元,于四个月后归还,那么问题来了,男方找各种理由拖延过户车辆。到现在车辆仍然没有过户。
男方也不归还女方13.2万元。
女方强制把车开走准备卖掉抵账,车辆据说只值5万元左右,此时车辆仍是女方姓名。离婚协议约定归男方,可是男方欠女方的13.2万元没还。
如果女方要卖掉车辆,是否需要做评估报告?车辆之前产生的修车费,是不是应该由男方承担,还给修车厂(现在为赊欠状态)?
应该如何操作?四个月马上就到了,起诉法院让男方还13.2万元?车辆卖掉,抵账5万元,继续起诉男方剩余的8.2万元?
修车费谁来出?

没事你把车开走干嘛,你的名字他又卖不掉,等到四个月起诉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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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0
这样的人最不要脸了
第2个回答  2018-04-10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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