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5-03
你这种吧,我觉得算是犯罪了。被告是职务侵占罪,当然,还得看数额。这个应该要报警处理。
我觉得你跟公司签的合同应该是成立的,不应该再另外交钱给公司。是公司的职工侵占了公司的加盟费,而不是侵占了你的钱。
如果你非要如此认为也行,另外起诉被告,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至于你说的名誉权,跟这里完全不是一回事。
首先,你现在的名誉受到损害了吗?没有。
其次,名誉在民法上,认为是导致他人的社会评价被降低。看起来似乎是一样,但更多的应该是倾向于人格尊严受到侮辱诽谤导致的名誉侵权,而不是这种商业上的信誉、名誉被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