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如题所述

保证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约定,但是在出现合同违约或者是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只能由当事人一方进行选择适用,需要注意的是,选择适用保证金还是违约金,应当由当事人中的没有实施违约行为的一方进行,违约方没有选择权。
一、保证金与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这个概念用得很广,如合同保证金,投标时的履约保证金,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甚至取保候审中的保证金等等。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受限制的。
1.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如果是违约的,除了需要向没有违约的一方支付违约金之外,如果是造成实际的损失的,还应当按照实际的损失为限度对遭受损失的一方进行损害赔偿,但是只需要以实际的损失为限度,并且,另一方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
2.履约保证金和违约金在合同中一般都可以使用。但履约保证金在有些合同里是不适宜使用的,具有强制性。如果是有效合同,乙方违约,甲方可以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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