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超过3年不起诉,法院就不受理了?

如题所述

欠款超过3年就超出了欠款诉讼时效。法院可以不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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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欠款超过3年就超出了欠款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如果一直不找他要,2年过后,你就丧失胜诉权。
  诉讼时效是两年,因为你没有标明还款时间,所以从你第一次向他索要时开始计算。但是如果在这两年内你再次向他索要,就从最后一次索要(包括起诉)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2个回答  2010-05-06
到期日满两年丧失诉讼时效。即使你起诉了法院受理了,对方肯定抗辩,法院一定驳回。

建议:你现在给借款人打电话录音取证,只要他在电话里作出新的还款计划,你表示认可。就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5-03
法院应受理。时效过了只是影响你的胜诉权,而不影响你的诉权。你是可以起诉的。而且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不再主动审查时效的问题。如果你在3年内有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就可以构成时效中断,时间就可重新计算。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你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第4个回答  2010-05-01
即使时效超过了,不影响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权利,但若被告在审理中以时效抗辩的,法院查明时效无中断、中止等情形的,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却不影响被告事后的自愿支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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