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动车新规定2022

如题所述

江苏省行时间长短为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有明确的有效期,持续到2022年4月14日,期满后,所有悬挂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规定明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使申领了临时信息牌,也只能继续上路行驶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省在各项新规的管理与执行上,一直起到了带头作用,新的规定也将严格执行,其中针对电动车停放、充电提出了明确要求。电动车进入小区,不得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应在小区规定区域内充电、停放。严禁电动车停在楼梯间、楼道等公共出行区域。电动车没有经过3C的认证,是属于超标电动车。电动车的两轮间的轴距要不大于1250mm,最大宽度不大于450mm,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必须要有骑行脚踏功能。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公斤,电池电压要不大于48V,必须要满足防火阻燃和防止改造的要求。
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车,以及不在电动车产品的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车,需要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之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对于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进行过渡期管理,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进行规定。
法律依据: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电动自行车管理应当遵循保障安全、方便群众、源头管理、协同共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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