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认定碰瓷

如题所述

一、交通事故如何认定碰瓷
交通事故中具有以下行为可以被认定为碰瓷:
(1)实施撕扯、推搡等轻微暴力或者围困、阻拦、跟踪、贴靠、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扣留财物等软暴力行为的;
(2)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而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相要挟的;
(3)以揭露现场掌握的当事人隐私相要挟的;
(4)扬言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实施侵害的。
二、故意碰瓷将面临什么处罚
1、故意碰瓷属于敲诈勒索,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敲诈勒索罪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4、诈骗罪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三、“碰瓷”现象的主要特征
“碰瓷”现象在事故发生前通常非常隐蔽,“碰瓷”的手段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慢速行驶或行走时“碰瓷”。
那些“碰瓷”的人,也是拼死拼活,不会做“亏本买卖”。一般都是双方低速行驶时“碰瓷”。比如,当一辆车犹豫(通常是不熟悉路线或超调)减速时,“碰瓷”的人紧随其后,待时机成熟,突然提高车速,用车的左或右前角撞击对方车的某个部位。
2)“碰瓷”者的行驶路线是“正常”的。
“碰瓷”就是知法不守法,故意违法的人。他们想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金钱,但表面上却给人一种遵守交通法规的印象。比如,你开车为了省事,违规掉头,那些“碰瓷”的人立马上前“招呼”与你的车相撞,让你哑口无言,苦不堪言。所以,人们在谴责“碰瓷”者的同时,也不得不在开车和走路时遵守交通法规。
3)“碰瓷”者虽然声称受伤,但拒绝去医院治疗。
在这种情况下,“瓷保险杠”通常以行人或骑自行车者的身份出现。当车辆靠近时,他们将身体贴在车身上,然后倒在地上并捂住身体的某些部位,大喊疼痛,但无论谁劝说,他(她)就是拒绝去医院治疗,甚至威胁说没有现金就报警。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在北京一家餐馆前,一个司机吃完饭上了车。车轮一转,一个行人摔倒在车后。司机慌忙下车观察,只见右后轮躺着一名男子。该男子用手捂住右脚,自称脚趾骨折。他似乎非常痛苦。他旁边有一只布鞋,上面有明显的踩痕。司机要送他去医院,他就是不去,但据说要2000块钱,不然就报警。为了讲和,司机不得不这么做。这个行人是个“碰瓷”老手,他被公安机关处罚过。在口供中,他提到了这件事,说我知道司机酒后不敢报警,我的脚也没受伤。40号脚穿了一双44号鞋,只是因为怕真的把脚踩碎了。
4)要求赔偿时,“碰瓷”者会“张嘴”,只要现金。
那些“碰瓷”的人在事发后要求赔偿时,金额往往超过实际损失的一两倍或几倍。狮子之所以敢张嘴,是抓住了一些违章驾驶人的缺点;二是团伙作案,以多欺少,以强凌弱。团伙的特点往往是十几个人坐三四辆车。一辆车“碰瓷”,其他车上的同伙就聚在一起要钱。他们自持,甚至以武力相威胁。
5)外地司机遇到本地车辆“碰瓷”的事情很多。
“欺骗陌生人”是碰瓷者的另一个特点。外地人出门在外,没有朋友,遇到“碰瓷”的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这类案件占各地“碰瓷”案件的大多数。
公安机关一直在严厉打击碰瓷者的活动。人们也要掌握一些鉴别碰瓷者的方法,及时取证和报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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