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当天发生关系被判刑,为何男人都抵挡不了这样的诱惑?

如题所述

 一个小伙子去相亲,却和女方在车上发生关系。事发后婚介所老板出面让男方拿钱对女方进行补偿,被小伙子拒绝。女方随即报警,小伙子被刑拘。

之后小伙子因强奸罪获刑3年,但小伙子自始至终都不认罪,这是怎么回事?


  小伙子名叫小邸(化名),是个单身汉,在河南某地产公司上班。

2018年2月21日(正月初六),小邸从河南回滦南老家探亲,在滦南县某婚介所登记了自己的资料,并向婚介所老板王某某,交了188元婚介费,希望通过婚介所找到女朋友,不过也没有抱太多希望。

谁知道第二天,婚介所就跟自己说有了合适女生。2018年2月22日下午5时许,小邸到达婚介所,见到了25岁的女生小王,彼此感觉不错,一见如故,

因为小邸非常满意,当晚就宴请了婚介所老板王某和女子小王等人。晚餐结束后,在婚介所老板王某的建议下,小邸在当晚八点开着自己哥哥的车带着小王出去兜风,走着走着,来到了滦南县城的北河边上,停车开始交谈,交谈中两人发生了关系。

后来,小邸将女青年小王送回婚介所,还在微信上给王老板转账500元。

回到婚介所后,女青年小王将他与小邸发生关系的事告诉了婚介所老板王某,王某提出让小邸拿出两三万元跟小王作为补偿,小王说自己没钱随即离开。

2018年2月23日(正月初八)上午,婚介所王老板带着一男一女两个人来小邸家登门要钱,小邸回到家里告诉父母说自己没有强迫,他们是敲诈。

当天上午,王某就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小邸强奸了女青年小王。当晚,一位李姓男子作为中间人联系小邸父亲,愿意从中说合,当月24日,小邸与李姓男子一起赶到婚介所,拿出了4000元后回家“等消息”。

2018年2月25日,小邸一行又来到婚介所,又给了王某数千元。王某对邸师傅说,他给公安局的人把事情解释清楚了,此事已经了结。小邸父亲感激不尽,又给了王某500元。

可是,2018年3月1日,小邸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月13日被逮捕。

一审以强奸罪判刑3年,小邸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2018年6月1日,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检方指控:2018年2月22日17时许,邸某(小邸)与王英(化名,即小王)通过婚介所相识并共进晚餐,当日20时许,邸某驾车载被害人王英到滦南县某地势偏僻处,意图与王英发生性关系。在王英明确拒绝后,邸某使用按手、压身体等手段,强行与王英发生了性关系。

2018年10月22日、12月4日,滦南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小邸辩称,他和被害人小王是情侣关系,其没有强迫小王,不构成强奸罪。

 小邸的辩护律师称,被害人小王与小邸通过婚介所相识并彼此产生好感,二人在车上发生亲昵行为后发生关系,小邸未对被害人实施任何暴力、威胁等行为,双方发生关系时完全是自愿的。

 滦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邸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邸某有期徒刑三年。小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19年初,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审阅案卷,讯问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此案。

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后,被告家属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邮寄了申诉材料,“希望儿子的案子能出现转机。”

  2020年9月112日, 唐山市中院作出回应说,将本着实事求是、公正负责的态度对案件进行全面核查,并在第一时间将该案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这个案例给人留下很多思考,当事人小邸跟女青年小王此前并不认识,只是第一次见面,而且是打算找对象的,所以无论有多少理由,都不该如此冲动,发生这样的事。千不怪万不怪,怪自己不修养不行,是非观念太差,法制意识淡薄。一失足成千古恨,管好自己就那么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9-13

不是男人抵挡不了这样的诱惑,而是对方明显就有备而来,就在等这只瓮中之鳖自己下锅。     

01、事件的起因。

这件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在通过婚介中心的介绍之后和一名女性进行了一次相亲,两个人那是相谈甚欢相见恨晚,当晚就发生了性关系。

小伙子对此也是非常满意,甚至还在事后给老板发那几百块钱的红包,以示感谢。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是一起有备而来的仙人跳,在发生关系的第2天,婚介中心的老板就带着那位女士来向他索要2万块的赔偿费用。

在达成一致之后老板又毁约,索要更高的费用,小伙子那能接受他的得寸进尺,于是当场就拒绝了他,不再理他,老板也不是省油的灯,在被拒绝之后对方将他告上了法庭,为此他身陷牢狱,失去了自由。      

02、美色当前,谁能坐怀不乱。

纵观整件事情的发展,可以看出这个骗局并不高明,甚至可以说非常的简陋,但为什么小伙子会轻而易举的上当呢?

只能说越简单的越有效,基本上所有的男人都不会质疑自己的魅力,大部分的男人都相信自己身上是有被女生吸引着点的。而且现在的风气这么开放,加上每次当前很难有男人可以抵抗诱惑,当一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或许有一些人会觉得如果是我我肯定不会被诱惑,只能说那只是你觉得,晚上做梦的时候记得梦一下这个场景,看看你在梦里能不能抵挡住美色的诱惑。

事已至此,只能希望小伙子的上诉有效,在社会舆论的监督下,案件可以重新审理,他能够重新找回失去的自由,下次不会再犯这种问题。

   

第2个回答  2020-09-13
男人不是抵挡不了诱惑而是男人不懂得尊重女性的意志,当对方不情愿的时候,你如果不尊重,那么你就可能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
第3个回答  2020-09-15
可以说这个男人的礼义廉耻都喂了狗。思想道德败坏,没有丝毫教养。相亲只是相亲,又不是已经结婚了。在没有结婚之前,除非双方自愿和情投意合之外,不然提前发生关系就是不合理的的,甚至是犯法的,对他人造成的侵犯能够判侵犯罪。
第4个回答  2020-09-13
因为有些男人一见到诱惑,就不会动脑子去思考问题,在冲动的情况下就犯了错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