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小姐被抓拘留会有案底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卖淫不属于犯罪,只属于治安案件。一般情况不会。只要没有对她进行治安处罚,比如拘留5天、罚款之类的,那么就没有行政处罚的记录,不算有案底。

我国刑法专门设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节,对卖淫相关行为有严厉处罚,主要打击的是卖淫一方的行为。在我国,嫖娼行为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如有下列情形的,可能涉嫌其他犯罪:

(一)如果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涉嫌构成传播性病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如果在卖淫嫖娼过程中行为人存在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其他手段侵犯妇女性自主权的行为,则可能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如果嫖娼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行为人没有违背幼女意愿,且行为人不明知对方真实年龄。

(四)如果嫖娼行为涉及多人且有未成年人,则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的聚众淫乱罪,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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