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选岗有技巧吗?

如题所述

遴选考察主要是考察考生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2.遴选考察一般实行差额考察,目前较少采取等额考察,一般2:1或者遴选人数较多时也会采取1.5:1等比例确定差额人选3.遴选考察注重实绩,主要是考察人岗相适和人事相宜,明确不唯分取人,通俗地讲,综合成绩第一名未必一定被录取4.考察方式,一般是遴选单位组织考察组,赴考生所在单位查看档案,向单位了解情况,有可能和考生见面并提问;考察也可能采取跟班学习的方式,领导满意则留,否则退回原单位公务员遴选考察内容完整如下:报名与资格审查第十条 公开遴选报名一般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遴选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四)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五)报名参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六)身体健康;(七)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开遴选机关不得设置与公开遴选职位要求无关的报名资格条件。第十二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 报名人员应当向公开遴选机关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公开遴选机关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第十四条 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考察对象一般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个环节的竞争,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应当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总分。参加竞争的人数较多时,可通过逐轮遴选方式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应当公布每轮遴选入围者的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确定考察对象时,可适当考虑竞争者的资历、学历(学位)及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等因素。列入考察对象的人选数,应当多于竞争职位数。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优化领导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推进和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开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第三条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第四条 公开遴选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五条 公开遴选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考试;(四)组织考察;(五)决定与任职。第六条 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公开遴选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公开遴选的有关工作。第二章 申报计划与发布公告第七条 公开遴选机关在进行公务员队伍结构和职位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公开遴选职位及其资格条件,拟定公开遴选计划,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第八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公开遴选方案并组织实施。第九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开遴选方案,制定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开遴选机关、职位、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二)公开遴选范围、程序、方式和相关比例要求;(三)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五)其他相关事项。第三章 报名与资格审查第十条 公开遴选报名一般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遴选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四)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五)报名参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六)身体健康;(七)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开遴选机关不得设置与公开遴选职位要求无关的报名资格条件。第十二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 报名人员应当向公开遴选机关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公开遴选机关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第十四条 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第四章 考试第十五条 考试采取分级分类的方式,根据职务层次和职位类别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面试可以由公开遴选机关组织实施。第十六条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第十七条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第十八条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内容和方式应当针对各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必要时,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第十九条 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一般应占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应当挑选公道正派、理论素养高、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具有干部测评相关经验的人员担任。第二十条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公告规定的权重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本人。第五章 组织考察第二十一条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第二十二条 公开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第二十三条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第二十四条 公开遴选机关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第二十五条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首先,考察环节主要针对单位。走到这一步很不容易,但切忌浮躁自满,工作还是要踏实谨慎,万一考察不成,给自己留条后路。其次,我们自己要做的:一是跟单位沟通好,跟要参加考察的领导和同事(一般是单位主管人事纪律的领导、单位主管领导、部门主管领导、同部门同事等)提前打好招呼,请他们帮忙多说点好话。如果一把手支持的话,请一把手过去说点好话会再好不过了。二是一般都会让个人准备工作业绩报告(通常是近三年的),要根据岗位需求,要有重心有针对性的撰写。最后,就等待结果。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考察对象一般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个环节的竞争,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应当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总分。参加竞争的人数较多时,可通过逐轮遴选方式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应当公布每轮遴选入围者的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确定考察对象时,可适当考虑竞争者的资历、学历(学位)及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等因素。列入考察对象的人选数,应当多于竞争职位数。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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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25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每年的考试中有人低分上岸,有人高分却未能进面试。这,就不得不谈谈遴选选岗的重要性:同分不同果,关键在选岗!换言之,在之前的选岗之中吃了亏的你必须明白:选择大于实力,取巧而非投机!
国考和高考一样,拿分数说话。分数高,自然选择空间大;分数一般,自然选择空间小;分数低,这个只能投机。简言之,分数决定待遇,能不能到一线大城市的“强力”单位,还得看分。所以,遴选选岗的第一步,是确定自己的分数水平,这就是最大的技巧。
其实公务员考试报考,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分析过程;如果考生可选空间小,那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如果考生可选空间大,那选岗就十分重要。对于不同的考生而言,个体的情况不同,要求的方向不同,得分的能力不同,选择的空间不同;往往在选择方面会有诸多自己的考量,这值得肯定,也是十分正常的现象。但是,许多考生因为社会经历不足,也会因为对招考地区单位岗位的不了解,而陷入盲目报考的情况,最终导致自己高分仍不能上岸的结果。
所以建议,在遴选岗位的时候,尽可能多向专业人士咨询,寻求更专业的选择。让自己用同样的分数上岸成公,而不是用同样的分数上不了岸。
事实上,认真备考过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都知道,备考的过程还是挺辛苦的,而且谁也不能保证你的这些付出就一定能有回报。所以,能早点上岸,就早点上岸吧!上岸之后,依然需要努力与奋斗;只是阶段的不同,并非一劳永逸!
第2个回答  2022-02-26
1、有专业限制的,报专业限制岗位;
2、除非你是笔杆子、材料大神、男性,否则尽量不要报加试岗位,不可控因素太多;
3、对于大多数市直、省直以上的遴选者而言,基本上报考的单位就是自己未来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要效力的单位,所以,有从政理想抱负的,就报考一些发展前景较好的部门,比如说:人大、政协党委口: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编办、机关工委、统战部……(党口基本没有弱势部门)政府口:政府办、发改委、经信、财政、教育、人社、国资委、卫健……(政府部门基本上就是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具体的业务部门)(以上纯属个人理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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