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的使用许可,主要是指权利人与使用人之间订立的确立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使用人不享有软件所有权,但可以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的方式行使软件使用权。软件的使用许可不同于权利转让,所以许可使用过程中并不发生所有权的移转或者所有权人的变更,即仅仅是使用权的许可使用,不涉及所有权的转让和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