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房地产项目分两期开发,一期已竣工,销售了约80%;二期在建,也销售了一部分。1、一期竣工后多久做所得税汇算,有规定吗,还是等到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计算应补交的所得税?2、做所得税汇算时,三大费用可以全部扣除吗?还是在两个项目中分摊,怎么摊?对所得税方面不是很熟悉,请详细回答,谢谢!
项目完工后多久进行所得税结算,有相关要求吗?还是等到4月份年度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