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十大疾病附带的住院医疗,我住院了,保险公司“以后将终止我的住院医疗”这是霸王条约吗?

我如果不交保险那是我的事,你保险公司因为我住一次医院,来年不扣我的住院医疗保险费,这合理吗?

如果是因为十大疾病中的其中一种情况住院,这是合理的。追问

不属于十大疾病里的任何一种,是普通的住院

追答

如果只是普通的住院,这是不合理的,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因为住院医疗是附加短期险,交一年管一年的,不影响第二年的,除非你的年龄过了50岁

追问

我39岁了,你说这中国人寿怎么这么样呀,他当时说附险交到50岁,之后就不收了,

追答

你仔细看一下附加险的合同条款,是怎么写的,有没有写“赔付一次,附险合同终止”,或者“保证续保”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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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07
怎么不合理啊?住院医疗是短期险种,交一年保一年的。第二年保险公司当然有权利拒保啊!有人租你的房子,付你1年的租金,1年内你发现这个人会影响你其他的房客,对你造成了过大的损失,你不想租给他了,那这个人非要租,那你是不是霸王条款呢?
这个和保险公司的实力也有关系,比如中国平安的住院医疗险,是保证最高5年的保证承保期,其他公司都是1年。
不管是几年保证承保期,这都是合理公平的。你交一年钱,那保险公司就会保一年,第二年保险公司不想给你保了,你也不能强买强卖不是吗?追问

一直买保险,永远不用这是你们的最终目的,算盘打的太好了,呼吁大家以后不要卖中国人寿的保险,有病时不用保险公司高兴,这叫‘’保险‘’吗,还不如农村合疗呢。

追答

你根本不了解保险的作用。
每年保险公司都要向保监会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险公司的盈利也是通过科学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就是说每年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是已经预付给保监会的 。
买保险不用不是保险公司的目的,相信你自己买保险的目的也不是希望能用到。
如果你觉得不合理,你可以到保监会投诉,或者找律师咨询一下。多问问一些专业的人员吧。你的这种想法肯定是不正确的,因为违法了公平公正原则。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5-01-07
这个要看合同里面是否有保证续保条款,如果有,是不合理的,如果没有,那就没有办法了。追问

没有,保险员当时就说主险一直交,属于十大疾病里的任意一种就不用再交了,按保单最高赔付,将结速合同,附带的意外和住院交一年保一年,我住院是子宫肌瘤,可是今天他们让我签字,说来年不在收取我的住院医疗140元,光收我的主险费用,这合理吗?你说有几个人能

光买中国人寿的住院附险,他们不卖,必须买主险才卖给你,现在有病只用一次,来年就不卖给你了,说是你身体抵抗力差,以后还会生病,保险公司不划算,所以就不卖给你了,就只卖给你主险,就是那些宣布死亡的险种,如果得上了那些保险公司给你赔付再多的钱有意义吗?试问钱能带到阴曹地府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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