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金鹰日高不签合同撤柜也不补偿工资却血口喷人,我如何申请仲裁?

本人于2009.1.15日在金鹰三楼日高柜台上班,店里一共有两个员工,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月960无提成,到了第2个月也没说要签定合同,社保也没有交只是补贴两百块,因生意不好达不到商场的指标于2010.4.11日撤柜,之前问他我们店里的两个员工怎么办?他并没说补偿我工资的事情,只是说调到美罗,以前我在美罗做过的,离职要半年才能进去所以我根本进不了美罗的日高柜台,他让另一个员工去了美罗,却没说怎么安排我!那段时间我只好回家了!
前几天问他工资的事情,他说少了一件衣服和一个中包,那个新人来了只有半个月,他说跟她肯定没关系(就是现在在美罗柜台上班的那个),责任让我一个人全部承担!空口无凭,他说我半个月的工资不够还要我赔偿他!你们说还有这样的道理啊?简直血口喷人!以为自己有几个臭钱就无法无天欺负我一个外地打工的,我不相信现在这个文明社会,苏州这么大,我不能讨回个公道!
我去商场找了营业代表,请她帮我出示日高的撤柜证明但是她拒绝了我,说这是内部纠纷和他们没关系,让我找劳动部门解决,可是我们每个月都是发的现金,我连他们公司地址都不知道,我只有饭卡和工号牌还有离职证明,请问这些有用吗?我知道日高在美罗和石路还有分店的。
相信他们这样的人生意也不会做大!没有一点道德缺良心。
我该找哪些部门?如何申请仲裁
有相关电话和地址吗?
谢谢大家。
不管多难,我一定要讨回公道!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我是专职劳动仲裁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

  3、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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