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拆迁承租人补偿标准

如题所述

公租房拆迁承租人补偿标准:拆迁是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计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是拆门安置补偿款,补偿的具体数额由承相人与拆迁部门协商。
公房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1、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权利;
2、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3、选择继续承租的权利;
4、申请行政裁决权、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拆迁国家直管公房,拆迁人应当与房产管理部门或房产经营管理部门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产管理部门或房产经营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直管公房承租人或使用人,原租赁合同停止执行,停收租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