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业收费标准表

如题所述

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但物业收费要实行明码标价,不能乱收。以下数据仅供参考: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每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每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每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每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政府指导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物业费包括下列内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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