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马拉喀什条约》是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提供阅读便利的条约。
《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简称为《马拉喀什条约》,其在2013年6月27日在马拉喀什签订,并于2016年9月30日生效,对国际版权制度具有历史意义的条约。
《马拉喀什条约》是全球首部也是迄今为止在著作权方面唯一一项人权公约,它将进一步保证盲人、视力障碍者等人享有同等获取的文化和教育权。
该条约要求各缔约国在著作权法规中设定一系列的限制和例外,允许复制、发行和提供已经发行的作品,使那些残疾人士能够使用他们已经熟知的方式进行阅读,协议清楚地表明,受益人是那些由于各种残疾而不能有效地阅读这些出版物的人。包括盲人,视力障碍者,阅读障碍者,或由于肢体残疾而无法阅读或阅读。
这些版本可以以非商业形式借阅,也可以以电子形式发布。该活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合法地使用该作品,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改动,以使其变得更加方便,而且只能向受益人开放。视障人士依法享有使用该作品不受限制的权利,或为其本人所用。
《马拉喀什条约》的诞生是世界各国多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条约在中国的生效和实施在中国版权事业上也是一个新的里程碑,不但有助于丰富印刷品阅读障碍者的阅读资源,而且还能实现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同时也会成为驱动中国盲文图书馆的建设提供了绝佳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