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银行卡确定没有进行过一些非法活动,一般这类说辞,大都是
电信诈骗,建议直接联系公安局确认是否真的有问题,警惕被骗。
拓展资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
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
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2、哪些账户法院不能冻结
1)因存款或者账户的特殊性质不得冻结扣划的,这类账户或者资金,其性质属于国家所有或者国家用于特定用途,或者为了保障
弱势群体的利益,因此
法律法规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不得冻结、扣划。
2)金融机构
存款准备金、备付金不得冻结扣划
3、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执行庭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法院的裁定采取
诉讼保全措施是合法的。一般会事后通知,但也有没有尽到通知义务的情况存在。如果没有通知确实造成了损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来解除冻结措施。根据相关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向法院提交解除诉讼保全申请,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