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8岁男子因猜忌女友刺死路人,二审判决如何?

如题所述

重庆南岸区一刚满18岁男子,因为猜疑女友和前男友联系,心中愤愤不平,把心中不满发泄在路人身上,致使一女子被刺死,一审判决该男子是死刑。这名男子的律师申诉,该男子是初犯,希望从轻处置,但是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二审判决依然维持原判,不允许这种暴力的人存在于社会之中,对他们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刚满18岁你就可以任性、胡作非为吗?

法律是有规定,在犯罪后,对未成年人的量刑和成年人的量刑比较起来,未成年人会考虑到年龄的问题,一些责任可能是家长来负责。但是这并不是你可以胡作非为的资本,哪怕你未满18岁,犯罪之后,法律该制裁还是要对你进行制裁的。

判处死刑一点都不冤枉

随意发泄怒火,不顾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在公共场合制造恐慌,这种行为绝对是不允许的,所以我觉得。给他判处死刑是一点儿都不冤枉他的,就应该对这类人实行死刑。

女孩子找对象一定要远离这类爱猜疑的“男朋友”

女孩子交男朋友还要需要承担丢失性命的风险,所以女孩子在交友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不要找这类极端性格的男生做男朋友。这个案件还让我想到了好多年之前的一个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居中梅婷饰演的女主角被宋远征饰演的男主角各种怀疑,然后各种折磨不断,每次打人之后又是后悔不已,真的是一个恶性循环。这个案件中的男子,小小年纪,还是交往的男女朋友,就各种猜疑,先不论是不是真的去约会前男友,即便是真的去约会了,那是你们两个人感情的事情,不能危及别人吧,真的是细思极恐。所以一定擦亮眼睛,别交友不慎,把自己赔进去不算,还会殃及无辜。

大家觉得法官对这个男子判处死刑是公平,公正的吗?都来说一说自己的想法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