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高村镇的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其侄子及其四口之家被刺,生死不明。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急救人员到达后,宣布4人全部死亡。这起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关注,警方一到现场就设置了警戒线,并立即展开调查。
这名27岁的受害者姓陈,与他的妻子庞慕妮结婚。这对夫妇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并生下了两个女儿。自从儿子的父亲早逝、妹妹结婚后,陈某的母亲就一直和儿子住在一起。
陈某的叔叔回忆说,他接到了一个村民的电话,陈某正在睡觉的时候,他在进村的路上看到了很多血,这些血似乎来自陈某的家。陈某强走到门口,看里面的门还开着,家里没有动静,怕出事故,叫他去看看。收到的消息叔叔隐约感到有些不安的心,马上穿上衣服赶往陈某强的家中,刚到院子里,我发现厨房的房子的门被打开,从厨房走到卧室,我看到强大的陈和他的妻子,倪先生和他们的第二个女儿躺在床上,旁边的一个大的血泊中,陈某强大的母亲身体好几次了。看着眼前的悲剧,他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他自己的侄子身上。然后叔叔去检查并喊出他们的名字,但他没有听到回应。
随后,经过法医检查,四名受害者均被他人用单刃刀刺死。警方以凶器为突破口,立即展开了调查。调查发现,在犯罪有一个强壮的男人从商店买了两把锋利的刀。当警察还在继续调查的时候,一个男人向警察报告说他和他的妻子犯了谋杀罪,想自首。
警方调查后,李娟发现他的妻子欺骗了陈某强当问他的妻子,两人也有性关系,心中的愤怒更难以平静,所以产生了杀死陈某强的想法。此时的李某娟不仅没有劝阻丈夫的行为,而且还和他在一起。事发当天上午,刘某斌带着新买的刀和妻子来到陈某强的家中,陈某还在睡梦中,庞某妮和他们的两个女儿一起被杀。住在隔壁房间的陈母听到响声后上去检查,这时刘斌已经气晕了头,无情地将刀刺向陈母。而在隔壁睡觉的大女儿因为没有说话,躲过了一颗子弹。
鹤壁市法院就该案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刘梦斌表示自己与妻子并非共同犯罪。他在谋杀过程中,阻止李某娟的行为。刘强东的辩护律师表示,刘强东在事件发生后自首,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李某的辩护律师称,李某在其丈夫刘某身上起到了辅助作用,是犯罪从犯。事后主动自首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斌死刑,判处李某娟有期徒刑12年,并赔偿死者家属13.6万元以上。一审判决后,死者家属拒绝接受,提出上诉,要求判处李牟娟死刑。此案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