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包产到户以来一直承担各项费用,现责任田仍归我承包,后全家户口转为小城镇户口现土

现集体土地全部征收,补偿款我是否可以分配到。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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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8
要分析转户原因,孩子考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不予重新入户;以前买的户口(90年代左右),现居住在当地的,可以享受。可以去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界定。
第2个回答  2019-05-08
有点悬。土地法有明文规定,法是这么定的,但法是有人执行的,你懂得。
第3个回答  2019-04-11
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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