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当今中国社会提倡的“全民创业 万众创新”概念

如题所述

我认为这只是一个很宏观的政策方向,对我们个人没有直接影响,甚至连间接影响也很少。

说好听点这是政策,说白了就是一颗糖丸,一场作秀。

“创业”与“创新”从来都不是大多数人能做的事情,把这两个概念和“全民”掺合起来既不搭调,也不可能。

从世界其它国家到国内,创业的成功率从来都很低,大部分人的能力并不适合创业,尤其不适合管理大中型企业。让“大部分人”去创业纯粹赶鸭子上架管赶不管摔。也许从宏观角度来说这个政策可以让一部分创业失败者转换为中低层管理人员,但对个人来说,创业带来的损失与伤痛多半得不偿失。

当然在创业方面,我们国家确实做出过一些努力,比如降低公司创办门槛,简化审批流程,推行小微企业贷款、规划具有政策倾斜的产业基地等。这些政策与措施对经济发展无疑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我更希望这些政策能有所针对,而不是把大量缺乏创业能力与经验的“全民”生拉硬扯进来。

尤其是大学生创业,在这个阶段的人不但缺乏创业能力,就连基本的工作能力都成问题。所以针对这个群体更应当以培育社会经验为主,将这些创业公司作为一个区域性的仿真模型来运营,避免直面残酷的社会竞争,做好后备缓冲措施,不要指望孩子们一下子作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来。也不要指望大部分孩子一上手就去当老板,更多学生应当从职员做起,从某一个工作环节开始,然后在这个模型中逐步升级为老板,为以后的社会历炼做好准备。

下面再看看“创新”。

这个老生常谈已经快把人们的耳根磨烂了,可是现在的创新景象依然惨淡,山寨产业反倒异军突起,为毛!?

我认为主要原因就是这个:为什么很多创业公司缺乏创业精神和产品意识?

创新没能带来收益,还会遭遇损失,甚至追责过程繁琐昂贵,傻子才会去创新!

在文艺领域,文学、美术、音乐作品都是一经推出自动获得版权,包括我在这里写的这些文字,不需要任何手续,只需要有撰写时间证明,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去法院寻求公正。可是一到发明创新领域,需要被保护还需要掏钱买专利!掏钱也就罢了,打官司还要另外掏钱!打官司另外掏钱也就罢了,赔偿还资不抵债!

即使你有些发明天分,你在这样的环境下还会去“创新”么?

中国有一大堆写手、作曲家、画家,但却没有一个能进入公众视野中的“发明家”!为什么?

就五个字:出力不讨好!

这五个字不解决,所有的创新愿景都是胡说八道,“全民创新”更是无稽之谈。我们“鼓励”了那么多年创新,出台了那么多“政策”,开了那么多次会议,却没有一次能触及到问题的核心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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