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用人单位拒付赔款还通知上班合法吗?

如题所述

拒付赔偿款不合法,通知上班存在合法性。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不支付的是违法行为,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职工是否应当复工,与用人单位是否赔偿没有法律上的关联性。工伤职工按医疗机构书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满,即应复工。不复工的,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并书面通知限期复工,逾期不复工的可按旷工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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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04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认定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1、首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该委员会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天内出结果,(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3、根据等级确定赔偿。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

4、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5 .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譬如手机录音,同事证言,劳动合同,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工牌,出入卡,饭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认定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

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山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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