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形容专.制社.会执.政者迫.害政.治异.见人.士而导致的社.会不安氛围。据说名称源于巴黎公.社时期,革.命者旗帜为红色,而大肆杀.害革.命者的政.府军旗帜为白色,因此叫做“白色恐怖”。
1815年
波旁王朝(路易十八)复.辟后,重新恢复统.治实施白色恐怖,设立
军事法庭和特别法庭,审讯大批的革.命者。1820.年贝里公爵被刺,议会通.过极端派所提议的非常措施,报刊检.查加强,天.主.教势力重新控.制文化教育大.权,称为第二次白色恐怖。
1871年3月28日,身为“工.人阶.级实质上政.府”的“巴黎公.社”正式成.立,政.府军竟然在
普鲁士军.队的帮助下,对公.社成员发动攻击。公.社成员也群起反.抗。因为一时找不到代.表公.社的旗帜,公.社里的一名女工于是从自己身上的红裙,撕下一块红布,作为公.社的标志。从此以后,红色便引用为一切进步热情、反.抗不义的阶.级解.放之符号。与此相对,代.表反.动、保守的势力,便是“白色”,而由其发动的一切恐怖镇.压行动,就是所谓“白色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