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在没有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以前,该房屋所有权在开发商名下,属于开发商的财产范围,而开发商为了获得开发资金,往往将其待开发的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给了贷款机构或其他债权人,因这种债权以及抵押权的存在,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后,所购房屋被开发商的贷款机构或其他债权人追索查封的案件屡见不鲜,这其实对购房人是非常不利的。
在此情形下,继续购房流程风险太大,且在房屋被查封后,要求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为您办理产权登记已经行不通了,作为购房人,应第一时间中止购房流程,并正式与开发商交涉退房事宜,尽早将购房款退回,且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履行,您还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如果开发商不予退房,应尽快起诉至人民法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案件交错复杂,寥寥几个问题难以了解案件的全部信息。以上可能不是唯一的维权方式,但是成本和风险最低的维权方式,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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