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小时工受法律保护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因此,临时工虽然没有所谓的正式编制,但其与单位间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属于单位的一名劳动者。其次,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规定:《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职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再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国家制定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因为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所以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临时工作为单位的一名劳动者,完全有权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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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9
你好,同样受法律保护。
你所说的小时工,在《合同法》中属于劳务合同,同样受到《合同法》的调整。与劳动合同不同,劳务合同双方并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而从事的劳务,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第2个回答  2019-10-10
小时工当然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实际情况是法律对小时工有保护的条文,但是劳动者自己不知道或者是知道但是不愿意主动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第3个回答  2019-10-09
肯定受《劳动法》保护。只要是双方达成协议,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就受《劳动法》保护,个人的劳动权利和利益受法律保护。
第4个回答  2019-10-10
如果你签了正规的法律意义上认可的合同,那肯定受法律保护啊,这是中国公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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