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降水的条件有3个:
一是要有充足的水汽;二是要使气块能够抬升并冷却凝结;三是要有较多的凝结核。
影响降水的因素
1,海陆位置
2.地形
3.大气环流
地面从大气中获得的水汽凝结物,总称为降水,它包括两部分,一是大气中水汽直接在地面或地物表面及低空的凝结物,如霜、露、雾和雾淞,又称为水平降水;另一部分是由空中降落到地面上的水汽凝结物,如雨、雪、霰雹和雨淞等,又称为垂直降水。但是单纯的霜、露、雾和雾淞等,不作
降水量处理。在中国,
国家气象局地面观测规范规定,降水量仅指的是垂直降水,水平降水不作为降水量处理。一天之内50毫米以上降水为暴雨(豪雨),25毫米以上为大雨,10-25毫米为中雨,10毫米以下为小雨,75毫米以上为大暴雨(大豪雨),200毫米以上为特大暴雨。
主要过程
产生降水的主要过程有:
①
天气系统的发展,暖而湿的空气与冷空气交汇,促使暖湿空气被冷空气强迫抬升,或由暖湿空气沿锋面斜坡爬升。
②夏日的地方性热力对流,使暖湿空气随强对流上升形成小型积雨云和
雷阵雨。
③地形的起伏,使其迎风坡产生强迫抬升,但这是一个比较次要的因素。多数情况下,它和前两种过程结合影响降水量的地理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