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受雇于香港公司(法人外国人),工资发放至中国内地账户

请问:1.因为账户是内地账户,那么这个外国人需要在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2.如果在香港开设一个账户,工资发放至香港账户,再从香港账户转到内地账户,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交税呢?要交多少呢?
请各位大侠帮忙,偶实在是头晕了,拎不清啊!
受雇于香港公司
在内地工作,
工资发放至中国内地账户

您在香港工作,需要申请工作居留证;香港当局就有您的档案。根据香港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也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因此,到了评税年度末期(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如果您没收到所得税局的BIR60 表格,您必须在4个月之内写信通知当局。至于缴纳多少是根据许多方面,主要是看您的薪金和其他福利的价值,比如年终花红、奖励、公司提供住所、股权等等。以年薪50万为例,扣除一些可递减的开销,需要缴纳3万到3万5 港币!
当您停止工作不再受雇于公司时,您需要在离开最少一个月前,通知当局,以便计算您的收入是否需要纳税。否则,您可能触犯刑事罪。
至于从香港账户转到内地账户的钱是不用交所得税的。但是每年能汇回内地的款项是有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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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30
资发放至中国内地gdf追问

??????能具体一点吗 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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