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原告愿意写谅解书撤诉还要坐牢吗

如题所述

涉嫌诈骗罪,要根据涉案金额、犯罪情节追究刑事责任,有受害人的谅解书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并不能免除刑事责任的承担。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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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9
诈骗是公诉案件,不存在原告(准确的说,应是受害人),因此,不存在原告同意撤诉之说。这里所说的偿还原告170万,在刑事诉讼中属于赔偿受害人损失,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得到受害人谅解,是一个酌定从轻情节,但在二审中赔偿,并不能说明一审判决错误。因此,判刑是一定的了,而且一定是在十年以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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