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调整?

请问:公司在1010年2月份为我加薪,那么我的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时候才会有调整变化?
谢啦~··
如果我换了工作,到了一家新公司的话,薪水有所变化,那么公积金会相应的有所变化吗?

另:我想知道,我的公积金具体在什么时候会有所调整?使今年的7月份以后?还是明年的7月份以后?

谢谢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
自2022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2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2022年7月至办理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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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2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条例,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将引起所缴纳公积金金额的变动。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扩展资料

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2018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进行调整。单位缴存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自6月26日起可以开始办理缴存额调整业务。

一是缴存基数例行调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6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同时,缴存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4240元,最低不得低于天津市2018年最低月工资标准2050元。

二是调整企业缴存比例政策。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明确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在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降低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5%调整至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1%,同时取消“上一年度亏损”这一申请降低比例条件。

除企业外,其他单位缴存比例政策仍维持不变,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1%。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按单位和职工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参考资料:华容县政府官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人民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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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1-08

第3个回答  2017-09-08
关于开展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的通知
2009-06-17

杭公积金〔2009〕41号

各单位: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房公委〔2005〕3号)等规定,现将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凡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高新(滨江)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办理调整手续,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2008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确定,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同级财政、人事部门核定口径计算。

三、根据“控高保低”政策规定,职工2008年月平均工资低于960元(2008年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缴存基数按960元确定;高于10048元(2008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193元/12×3倍)的,缴存基数按10048元确定。调整前缴存基数达到10048元,不超过16747元的,可暂不下调。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单位因经营困难,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需向中心备案。

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六、各单位代理人凭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指定窗口,拷贝(请自备优盘)或领取《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各单位需认真填写调整内容,并于9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a4纸)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登记确认;其中,采用拷贝方式的单位按设定格式一并报送调整后的电子清册。

七、单位在填报调整内容时发现职工身份信息有误的,须先办理年度调整手续,再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表》申报变更登记。

八、单位在7月20日后办妥年度调整的,另需填报《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少缴补缴申报表》,办理自7月起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九、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滨江)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向高新(滨江)管理部办理调整手续。

十、住房公积金补贴年度调整工作另行通知。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延安路与西湖大道交叉口)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滨江)管理部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57号中兴大厦一楼

中心网址:www.hzgjj.gov.cn

咨询电话:96345
第4个回答  2019-06-11

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公积金也将迎来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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