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的行政区划

如题所述

平利县在明代县以下设里,共设八里。明末清初,农民起义军沉重地打击了封建王朝的统治,人口锐减。据乾隆《平利县志》记载,清初全县仅有492户、1913人,县下设六里。道光三年(1823)秋,“奉谕将平利维新里,拨给砖坪管辖”。至此,平利县设五里:旧县里、同仁里,广化里、咸休里,新安里。  清乾隆十九年(1754)全县设十九乡。  “乾隆二十二年(1757),实行保甲制度,规定十户为一牌,十牌为一甲,十甲为一保,每户都有门牌,上写家长姓名、职业、丁男数目。”  清光绪二十年(1894),全县设四乡六十九保。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后,建立中华民国。民国元年(1912),将清末原48保改设12区。
民国18年(1929)3月,全县仍设12区,根据当年三月绘制的平利县地图,共辖12区、8镇183保。
民国20年(1931),全县按东、南、西、北、中划分为5大区,旋仍为12区。民国25年(1936)将区改为联保。共设16联保,下辖136保。民国27年(1938)改设为17联保。民国30年(1941)改联保为乡、镇,共设5镇,11乡,辖91保。
民国33年(1944)改设16个乡、镇,91个保1437个甲。民国36年(1947),将5镇11乡合并为8乡镇,共辖52保,1125甲,至平利解放未变。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2月20日国民党县自卫团向人民政府投诚,宣告平利全境解放,全县在已建立的五个区基础上,增设丰狮、三阳、百仙三个区,年底共设8个区,并按原“保”的规模,建立52个村。下辖1125个闾。
1952年10月,根据《陕西省1952年调整区、乡行政区划方案》,“区、乡政府驻地,应尽可能驻在有市集的较大村镇上”,“乡的名称,以主要村庄命名,区一律以数字序列命名”调整后,全县共设10个区、79乡,285个行政村。
1956年3月,平利县将丰金乡划归岚皋县,岚皋县将金鸡乡划入平利县;4月,在农业合作化中,对全县区、乡行政区划作了较大的调整,将原9个区,合并为6个区,撤并了33个乡,将老县区的清太乡、水田乡划归魏汝区。调整后全县共设6区1镇39乡。为解决毗邻地区插花地问题,同年5月,安康县将三合乡23户划入平利;9月湖北竹溪县福太乡16户划入平利县,同时平利县将松鹤(今松河)16户划归竹溪县。
1958年2月,锦阳区划分为三阳、锦贵两个区。锦贵区原辖老县区及贵坪区,4月,撤销吉阳区,所辖乡直属县领导,同时撤原仁河乡并入城关镇,撒龙潭乡并入长安乡。7月,合并朝阳、上河两乡,改名为泗王庙乡。
1968年9月17日,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到年末全县8区、39社(镇)均改称革命委员会。  1975年11月,撤销吉阳、秋坪两区建制,所辖12个公社,改由县直属。  1979年1月,据“区一级不设‘革命委员会’”的精神,按原区名称及规模,成立8个区公所。  同年7月,经陕西省批准,增设女娲山公社,将周围4个公社的47个生产队划归女娲山公社(3月筹建,至6月称林区)。1981年2月1日,选举成立平利县人民政府,39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管理委员会。城关镇“革命委员会”改称城关镇人民政府。截止1990年底,全县共设8区1镇39乡。
1996年,通过乡镇机构改革,全县共设城关、老县、兴隆、三阳、大贵、洛河、广佛、八仙8个镇和牛王、长安、双杨、西河、秋河、八道、松鸦、张家、正阳、女娲山10个乡。
2001年3和11月,相继两次并乡建镇,截止2003年7月,全县共设城关、老县、兴隆、三阳、大贵、洛河、广佛、八仙、长安9个镇和西河、正阳、女娲山3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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