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二)组织实施公务员法,贯彻落实各项配套法规制度;负责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惩戒、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登记备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核申报等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公务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人才开发和人才管理,拟定全县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办法,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促进就业相关政策。
(五)拟定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规划和激励政策;拟定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负责全县就业训练、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工作;指导管理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六)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
(七)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八)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方案;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核、奖励、惩戒、任免、培训、交流、辞聘解聘、申诉控告等制度;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称,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负责全县高级专门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工作;参与管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九)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退休政策工作。
(十)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西藏及“三洲”内调干部安置政策,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政府奖励、表彰的综合管理;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事宜;负责报送上级机关表彰、奖励单位和人员的审核;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贯彻执行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十四)负责全县人才交流、人才引进、开发和管理服务工作;拟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足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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