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和飓风是热带气旋中强度最强的一级,仅因所在海域不同而名称各异,发生在印度洋和大西洋上的称为飓风,只有发生在西北太平洋上的才叫台风。
台风是形成在热带广阔洋面上的一种强烈发展的热气旋(中心气压很低)。从成因来看,台风和飓风的成因相同,都是在热带低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热带气旋。
但不是所有的热带气旋都能发展成为台风或飓风,严格说来,只有当热带气旋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在12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才称为台风或飓风。我国从1959年起开始对每年发生或进入赤道以北、180度经线以西的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近中心最大风力大于或等于8级的热带气旋(强度在热带风暴及以上)按其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近海的热带气旋,当其云系结构和环流清楚时,只要获得中心附近的最大平均风力为7级及以上的报告,也进行编号。编号由四位数码组成。前两位表示年份。后两位是当年风暴级以上热带气旋的序号。如去年第13号台风“杜鹃”,其编号为O313。表示的就是2003年发生的第13个风暴级以上热带气旋。热带低压和热带扰动均不编号。
一般情况下,事先制定的命名表按顺序年复一年地循环重复使用,但遇到特殊情况,命名表也会做一些调整,如当某个台风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灾害或人员伤亡而声名狼藉,成为公众知名的台风后。为了防止它与其它的台风同名,便从现行命名表中将这个名字删除,换以新名字。台风命名表最近一次的修改是在2000年台风委员会第33届会议上作出的,该表从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