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租房合同!但是有给钱的凭证!房子还没到期!房东要赶我走!怎么办?

没有签租房合同!但是有给钱的凭证!房子还没到期!房东要赶我走!怎么办?

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调解。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房东提前收回房屋,属于违约行为,应返还押金并赔偿租房者损失。
法律分析
房子还没到期,房东要收房的,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在租房市场中,租户应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日后出现违约的情况发生,房时与房东的关系可以填租赁关系。因为房东将房子出租给租户,所以也就是租赁与提供租赁的关系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租房是指一个或多个承租人为了满足居住、用于商业用途或商住两用的意愿而租用一个单间或整套房间的行为。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的种类为标准,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10
首先,你交了钱就有权在里面住,没有续签合同,但是有之前的合同,加上你已经给钱了,可以视作对上份合同的续约,但是期限是不定期租赁,在这个基础上,房东确实是是可以赶你走的,但是要给你合理的时间,并且退还多付的房租。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合同的形式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7-10
没有合同,那你也只能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