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法律精英,二审中原告有撤诉的权力吗?依据呢?(请法律达人热心解答,谢谢)

请教各位法律精英,原告起诉后经一审判决,被告不服上诉至中院后发回重审。二审中原告有撤诉的权力吗?依据呢?(请法律达人热心解答,谢谢)详细越好。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第13条和第13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在民事诉讼中享有撤诉权。民事诉讼法学理上将这两条延伸解释为撤诉的四个条件:(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提出。(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规避法律企图逃避法律制裁。(4)申请撤诉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上述规定和解释意味着,法院对于当事人的撤诉申请可以准许,也可以不准许。
因此,理论上二审发回重审,原告有权撤诉,但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准许,还得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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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8
如果是二审是原告提起的话就可以,在二审中原告提起的话原告是上诉人,不叫原告,但是如果是一审中的被告提起的话,那原告就没有了,撤诉是上诉人的权利,权利当然是可以放弃的,粗非你这个案子侵害了第三人或者国家的权利
第2个回答  2010-06-08
先给你说一下,发回重审不叫二审!
发回重审实际就是重新开始一次一审,一审判决前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是可以申请撤诉的。
第3个回答  2010-06-08
发回重审,各方的权利回复到起始,相当于重新进行一审程序,原告当然可以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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