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法院起诉前,对方已经把房产转移至妻子名下,我还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套房屋吗??

我一朋友欠我钱不归还,有他的借条,我已经起诉到法院,受理后我们庭外和解,朋友答应归还,可约定时限过了还没还我一分钱,我已经申请法院执行,但是现在他已经没有固定的资产,在起诉之前,他在结婚后就把房产证办成他妻子的独有财产,我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套房产证是他妻子的房屋吗?另外,他们没有离婚.
另:这套房产不是由他自己名下转移至他妻子名下.而是由其他人,他们买的是二手房.我不能证明是由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据我所知是在他们婚前买的,办理房产证是在我起诉前的3个月,而且借条只有他的名字.很郁闷,请法律专家指点一下,谢谢.
补充:在庭外和解约定中,朋友承认由他一人负责,他妻子不承担任何责任,那我不是很难要回欠款了?再次感谢各位指点迷津.

你朋友已经具备对法院强制执行的反侦察能力了,呵呵!既然你是调解结案,那么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至于说怎么执行那是法院的事,你可以向法院提供你的线索予以协助,顺便说一下,即便房子是你朋友名下,如果他只有这一套房产,那么也是无法执行的,我给你的建议目前就是:1让法院去各个总行,查询此人是否开户,然后开户帐号里是否有钱,如果有并且金额可观,那么你的钱就可以要回来了,当然了这种办法比较麻烦,法院不一定能拿出那么多时间来。2你通过其他途径了解你朋友是否与其他人有业务往来,如果有,那么他人在给你朋友打款时,法院可以将此款项扣下,这样你的钱也就有指望了。
这两个办法是比较现实并且奏效比较快的,总之你的钱自己还得下点功夫,不要全部依赖法院,法院的介入只是公权利的介入而已,也就是说,你不能查封,但法院可以,你不能抓人,法院可以。但是其他的事情,法院不一定有你自己办的效率高

另外,在强制执行上你有误区,你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只能依照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进行申请,也就是说你们之间牵扯的是钱,法律文书上只写他给你多少钱,所以你不能申请执行人家的房子,至于说法院会不会执行别人的房子,那也只是法院执行的多种手段之一,并非你要求,法院就去执行,法院不会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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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8
你好!夫妻财产独立的约定只在他们之间生效,不能阻止债权人追要债权,只要你在借款的时候,不明确知道这是你朋友个人的借贷,那他的妻子就要分担债务。
第2个回答  2010-06-08
把握好一条原则,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要共同承担,能执行的。
第3个回答  2010-06-08
办成了他妻子名下并不是他妻子的独有财产。还是他们家庭共同财产。这个案件取证不难。只要查一下房子的过户时间就可以明了。他是欠债在前而转移房子在后。而转以后仍然是他有共同财产的份额。你可以据此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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