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相关人士像我手上有的证据,劳动仲裁裁决胜的几率大吗?

我是在深圳宝安区松岗镇的一家一类汽车修理厂里工作的,08年2月进入到这家公司,直到2010年4月这家公司的老板把我开除了,直到10年4月都没有跟我签过劳动合同,就在4月21日,我以书面形式递交了辞职报告,4月22日这家公司的老板就说,我在辞职报告上写着:“不结清工资,后果自负”说我威胁他,就以这种名义把我给开除了,但是3月份到4月21日的工资都没有给我发放,于是我到了当地的劳动局申请了劳动仲裁,我给劳动局的证据材料有:居住证,工资表,工资袋,考勤卡,工牌,但是工资表,工资袋,考勤卡,工牌都没有这家公司的公章,有的也只是这家公司的简称,受理仲裁的相关人员说我提供的证据没有盖公章,说我和这家公司的劳动关系不明确,要承担风险,我认为居住证就是最好的证据,这家公司什么保险都没给我买,像我这样的情况请问劳动仲裁开庭胜算几率大吗?

  胜诉应该没问题!

  不请律师的话,自己处理,最好找个专业人士指点下!

  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完全可以胜诉,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我是劳动仲裁员,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企业劳动法咨询可以HI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提出书面离职后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

  4、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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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9
这种情况你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首先,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审核暂行规则》第六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所以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未支付你的劳动报酬然后你提出辞职的,所以应当有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证据规则“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三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所以对你对提交的证据如果没有原件或者是未加盖公章的,如果单位不提供或者是不认可的话,你证据的的真实性很可能仲裁委就不认可,不会支持的你申请请求。
另外,你可以申请仲裁庭调取证据,让单位举证。
第2个回答  2010-06-09
像你这样的情况,从法律层面来讲100%能赢。不过鉴于你对法律不了解,如果你真想讨个说法的话, 建议你去当地比较大的律师事务所聘请一个律师,帮着你打这个官司,可以采取风险代理方式,即拿回钱的百分之几归律师,这样,律师还有动力全力帮你。

如果仅凭你自己的力量,恐怕不行,仲裁院、法院的人一蒙你,你就不知道东西南北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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